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委員 姚茂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省十一屆人大六次會議主席團將婁底代表團陳代富等16名代表提出的《關于請求盡快制定〈湖南省能源保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議案》交由我委審議。遵照陳叔紅副主任的指示, 2012年2月17日我委召開議案交辦會,將議案交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和省政府法制辦辦理。12月25日,我委召開第52次全體會議,聽取議案辦理單位對議案辦理情況的匯報,并對議案辦理情況進行了審議?,F將審議結果報告如下:
省經信委高度重視議案辦理。成立了以謝超英主任為組長的立法工作領導小組,要求把《條例》制定工作作為全省經信系統今年法制工作的首要任務來抓,多次向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有關領導匯報,與省政府法制辦溝通,爭取支持。省經信委相關領導和處室做了大量艱苦細致的調研起草和溝通協調工作,全力推動《條例》立法工作的開展。并會同省人大財經委、常委會預工委赴福建、江蘇和常德、湘西等地進行立法調研。省政府法制辦召開了省經信委、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國土資源廳、省公安廳等部門及省電力公司、湘煤集團、大唐集團湖南分公司、五凌電力公司、中石油湖南分公司、新奧燃氣、廣鐵集團長沙辦事處等相關能源生產、運輸、經營企業參加的立法征求意見座談會, 并會同省經信委對《湖南省能源運行保障條例(草稿)》進行多次修改,擬將《條例》名稱改為《湖南省能源運行保障應急管理辦法》,并作為政府規章出臺,待條件成熟后,再制定地方性法規。
在議案辦理過程中,省經信委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加強與代表聯系溝通,聽取代表對議案辦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將辦理結果及時書面答復代表。陳代富等代表對議案辦理工作給予充分理解和支持,表示滿意。
我委認為省經信委和省政府法制辦對議案辦理認真負責,贊同這個辦理結果。
以上報告,請予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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