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1日在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上
省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委員 劉慧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省十一屆人大六次會議主席團將肖雅瑜等15名代表聯名提出的《關于制定〈湖南省公共文化事業促進條例〉的議案》(第1號)交付我委審議。我委于2012年3月2日召開議案交辦會議,明確由省文化廳牽頭辦理,省財政廳、教育廳、廣電局、新聞出版局、體育局協辦,并邀請省委宣傳部協調指導。為了增強議案辦理的實效,我委于2012年5月會同省文化廳、新聞出版局赴長沙、益陽等地開展調研,實地考察了文化館、圖書館、鄉鎮綜合文化站、社區文化活動中心等基層文化單位,聽取了當地文化、新聞出版部門關于公共文化事業發展的情況匯報。2012年9月14日,我委召開委員會全體會議,聽取了省文化廳等省直部門關于該議案辦理情況的匯報?,F將審議結果報告如下:
教科文衛委員會認為,省人大代表提出的議案,建議制定《湖南省公共文化事業促進條例》很有針對性,符合黨的十八大關于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建設的精神和省委第十次黨代會、省委十屆二次全會“加快建設文化強省,努力走在文化強國建設前列”的要求。目前,我省公共文化事業建設還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應通過立法來保障公民的基本文化權益,促進我省公共文化事業健康發展,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更好更多的精神食糧,制定該《條例》是十分必要的。
省政府辦公廳高度重視議案辦理工作,2012年3月22日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制定《湖南省公共文化促進條例(草案)》有關工作,成立了由省政府辦公廳和省文化廳等6個廳局負責人組成的條例起草工作領導小組。省文化廳認真履行牽頭辦理部門的職責,成立了以分管廳領導牽頭的領導機構和由政策法規處及相關業務處室共同參與的工作機構,精心制定《條例》起草草案工作實施方案,深入市州和赴外省開展立法前期調研,與中南大學法學院合作起草《湖南省公共文化事業促進條例》。省財政廳、教育廳、廣電局、新聞出版局、體育局積極參與議案辦理,明確一名分管領導和一名工作人員作為研究制定條例草案工作領導小組成員。
2012年12月6日,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召開立法項目論證會,聽取了省文化廳關于《湖南省公共文化促進條例(草案)》立法準備工作的匯報,省文化廳正抓緊做好條例草案的立法調研論證工作,條例草案文本建議稿擬于2013年6月報送省政府法制辦。我委將繼續督促和推動省政府及有關部門抓緊做好《條例》草案的論證、起草、修改工作,盡快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
以上報告,請予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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