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9日在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上
胡伯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按照省人大常委會的要求,我向大家匯報一下個人的簡歷、近年來工作的主要情況和今后打算。
我于1958年7月在長沙出生,1976年9月參加工作,1977年7月入黨,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班畢業,湖南大學工學碩士。1976年9月至1978年10月,高中畢業下放到酃縣沔渡公社當知青;1978年10月至1980年3月,在酃縣縣委辦工作;1980年3月至1983年10月,在湘潭行署辦工作;1983年10月至1989年12月,歷任湘潭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秘書科副科長、科長,研究室副主任;1989年12月至1990年8月,任湘鄉市委副書記;1990年8月至1991年11月任共青團湘潭市委書記、黨組書記;1991年11月至2000年2月,歷任共青團湖南省委常委、辦公室主任,共青團省委副書記、黨組副書記、省青聯主席;2000年2月至2003年12月任張家界市委副書記;2003年12月至2007年3月任張家界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市長,其間2004年4月至2004年12月在財政部掛職任教科文衛司副司長;2007年3月至2013年3月,任張家界市委書記,是中共十七大、十八大代表,第九屆、第十屆省委委員,第十四屆團中央委員,第八屆全國青聯常委,第七屆、第八屆省政協常委,第十一屆、第十二屆省人大代表。
在張家界工作的13年時間里,我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全力做好各個崗位上的工作。擔任市委書記以來,我認真履職盡責,團結帶領市委一班人,緊緊依靠全市黨員和干部群眾,立足歷屆市委市政府打下的良好基礎,圍繞張家界建設世界旅游精品和富民強市目標,堅持和深化1333發展思路,狠抓旅游轉型提質,大力實施“三年有改觀五年大變樣”建設,統籌推進旅游國際化、新型城鎮化、新型工業化、農業現代化和信息化,著力建設小康張家界、法治張家界、文明張家界、和諧張家界、生態張家界,加快推進旅游產業大市向旅游經濟強市跨越,全市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社會大局和諧穩定,城鄉面貌顯著變化,人民生活較快改善,世界旅游精品建設取得階段性成果,全面小康社會建設邁出堅實步伐。到去年底,全市地區生產總值、財政總收入、固定資產投資、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分別是2006年的2.65倍、3.47倍、3.2倍和2.67倍,城鄉居民收入分別是2006年的1.85倍和1.91倍,各景區景點旅游接待人次和旅游綜合收入分別是2006年的2.14倍和2.63倍。連續獲得全國“四五”、“五五”普法先進地市稱號,以及全國文明風景區、全國雙擁模范城、全國文化體制改革先進地區等榮譽,2009年張家界市第三次獲評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優秀地市,捧回“長安杯”。
工作中,我也還存在一些缺點和不足。一是張家界的發展還不夠快,有些工作還做得不好,與黨和人民的要求還有較大差距;二是學習不夠系統,對學習黨的創新理論比較重視,對馬克思主義經典原著研讀不多,對有些新知識學習不夠及時;三是工作中有時存在急躁情緒,批評人不太注意方法。
這次,省長提名我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廳長人選,提請省人大常委會任命,這是組織和人民對我的關懷和培養,也是對我的一次檢驗和考驗。如能通過,我將努力做到:
第一,加強學習,提高履職能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關系群眾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工作任務重。我一定進一步加強學習,努力掌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黨的十八大和習近平總書記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用黨的創新理論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同時加強人社業務、法律法規、市場經濟、公共管理、現代科技等方面知識的學習,不斷提高思想理論修養、政策法規水平和業務工作能力,盡快適應新崗位的要求,不斷增強履職盡責的本領。
第二,扎實工作,推動人社工作開拓創新。黨的十八大、全國“兩會”和省第十次黨代會對做好新形勢下的人社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將與班子成員一道,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帶領全系統干部職工,堅決貫徹上級決策部署,緊緊圍繞“民生為本、人才優先”的工作主線,大力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和人才強省戰略,統籌推進社會保障體系與和諧勞動關系建設,全面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深入開展績效評估和為民辦實事考核工作,努力推動全省人社事業科學跨越發展。
第三,依法行政,自覺接受人大和人民群眾監督。堅持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認真貫徹執行公務員法、就業促進法、社會保險法、勞動合同法等人社工作政策法規,把依法行政作為基本理念和行動準則落實到工作中去,不斷提高依法辦事的自覺性,決不以言代法、以權壓法。自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認真落實通過的各項決議、決定,主動向省人大常委會及有關專門委員會匯報工作,認真辦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主動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不斷提高工作水平,增進人民福祉。
第四,改進作風,努力做到為民務實清廉。嚴格執行中央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和省委的九項規定,堅持求真為民,腳踏實地,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加強調查研究,改進文風會風,提升機關效能,努力說實話,辦實事,出實招,求實效。堅持講政治、講政策、講規矩,嚴格按制度、按原則、按程序辦事,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確保權力正確行使。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老老實實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公道正派、清正廉潔,決不營私舞弊、以權謀私。
我的匯報完畢,不當之處,敬請批評指正。
編輯: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