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9日在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上
談敬純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按照省人大常委會的要求,現就我的個人簡歷、工作情況和今后的打算作簡要匯報。
我出生于1957年11月,湖南望城人,中共黨員,大學學歷,國家二級高級法官。1975年7月下鄉到望城縣銅官公社當知青,1977年12月招工到株洲玻璃廠當工人,1979年12月選調進株洲市公安局,先后任株洲市公安局東區分局宋家橋派出所戶籍民警,辦公室主任,市公安局辦公室、政研室、法制辦副主任、主任,南區公安分局黨委書記、政委,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黨組)委(成)員,1996年8月任株洲市政法委副書記,1998年4月任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正處級審判員,2003年1月任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2007年8月任省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
在擔任省政府副秘書長7個年頭里,我先后協助3位副省長分管公安、國家安全、司法行政、信訪維穩、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工商、質監、藥監、環保、民族、宗教等工作,聯系檢察、法院,分管過省政府機關安全保衛和綜合治理工作。在參謀輔政崗位上,我一直秉承“開張行事、收斂做人”的原則,盡心盡力做好副省長的“打工妹”,真心實意當好廳局長的“幫女郎”。一是唱好“配角戲”,用心當參謀。圍繞省委、省政府重點工作、部門難點工作調研思考,出謀劃策,在質量興湘、商標戰略、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監獄體制改革和退出煤炭生產等工作上提出了一些意見建議。二是當好“先行官”,扎實搞協調。堅持協調利益不偏心,協調矛盾不煩心,認真做好省領導決策前的溝通協調,幫助所聯系的部門協調解決了一些具體問題。盡管協管的工作大多是急難險重的活,每年重要時段和敏感節點安全穩定壓力大,我始終堅持在一線協助省領導應急救援、維穩處突。這些年,協助平穩處理了問題奶粉、鉻渣污染、重大交通、火災事故及群體性上訪等20多起案(事)件。三是牽住“牛鼻子”,認真抓落實。盯住省政府決策的重大事項和分管領導部署的重點工作,加強調度和跟蹤督辦,在推動農村環境連片治理,排污權交易,環污責任險,工程機械和風電國檢中心、國家廣告產業園落戶湖南等方面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四是當好“辦事員”,細致搞服務。在文電審核、會議安排、活動協調、接待聯絡等政務輔助方面,盡了一些應盡之責。
在聯系省司法廳的7個年頭里,我對司法行政工作攤子大、隊伍大、職責多、任務重的特點有一定認識。這次省長提名我為省司法廳廳長人選,提請省人大常委會任命,這是黨和人民對我的信任和培養,更是對我的鞭策與考驗。我深感責任重大,也深知自己的學識、能力、水平與這一職位的要求還有差距,尤其是理論學習還不全面系統和持之以恒,法律知識靠大專、大本自學考試與實踐中的積累更新,缺乏深厚的底蘊;駕馭全局、應對復雜局面的能力還需加強;如何創新管理,優化職能,增強干部隊伍的職業尊榮感,推進司法行政事業大發展,都亟待深入思考,不懈求索。我誠懇地接受省人大常委會的審查與挑選。無論通過與否,我都將一如既往,勤勤懇懇地為黨工作,深情回報黨和人民的關懷培養。如獲通過,我將努力做到:
一、毫不松懈地加強學習。進一步強化終身學習、時時學習理念,全面系統地加強政治、法律、業務學習,切實在理論學習中汲取營養、提升修養,在實踐中鉆研業務、提升能力,做到政治上堅定、理論上清醒、業務上過硬,努力推動司法行政事業變化變新。
二、依法盡責地履行職務。充分發揮司法行政預防為主、著重治本的職能優勢,積極開展法律服務專項活動,全力幫助群眾解決就業、就醫、就學等法律服務問題,扎實抓好特殊人群管理、教育、矯治,突出調處矛盾糾紛,強化普法宣傳實效,加速推進法治創建,努力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提供高效優質的法律服務、營造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三、高度自覺地接受監督。進一步增強人大意識和法制意識,自覺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會和人大代表的監督,堅決執行省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議決定,認真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和建議。嚴格按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帶頭遵守法律、依法辦事,確保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為人民服務。
四、從嚴過硬地帶好隊伍。加強道德自律,以德帶班,進一步增強領導班子的戰斗力、凝聚力、號召力。堅持以德才兼備的原則選人用人,堅持以工作實績來檢驗和評價干部,不斷激發司法行政干警奮發進取的“正能量”。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九條規定,切實改進作風,嚴于律己,廉潔奉公,干干凈凈為國家和人民工作。始終保持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始終保持謙虛謹慎、實事求是的工作作風,始終把自己置于人民的監督之下,做到日日撣塵、天天洗臉、時時警醒。
以上匯報,不妥之處,敬請批評指正。
編輯: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