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議工作是市人大常委會的一項重要工作。株洲市人大常委會對代表建議辦理、督辦工作高度重視,將其作為發揮代表主體作用的重要內容、服務全市發展大局的重要途徑、履行監督職能職責的重要抓手。
一是召開動員部署會議
市人大常委會會議集中交辦代表建議后,市委、市人大常委會、市人民政府三家聯合組織召開市人大代表建議工作動員部署會,總結上年度工作,動員部署新一年的代表建議辦理和督辦工作,市委常委、秘書長;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和市人大常委會分管副主任出席會議并講話。
二是市政府常務會議專題研究
每年3月,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專題研究代表建議工作。11月,市政府常務會議專題聽取代表建議的辦理情況。市人大常委會聯工委主要負責人列席會議。市政府常務副市長在12月的市人大常委會會議上報告代表建議辦理工作情況,市人大常委會分管副主任報告代表建議督辦工作情況。
三是建立聯席會議制度
市委督查室、市人大常委會聯工委、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建立代表建議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匯集辦理情況,推進建議辦理,協調解決問題,推介先進典型。
四是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成員重點督辦
根據全局性、重點性、普惠性、均衡性和可行性的原則,主任會議研究確定年度重點督辦的建議,由主任會議成員帶隊,進行重點督辦,發揮引領、示范作用,督促“一府一委兩院”加強與代表的溝通聯系,加強辦理工作,切實解決建議事項,做到以點帶面、類件結合、以件促類,辦理一件建議、解決一類問題、促進一方面工作。
五是承辦單位報告辦理情況并測評
每年選擇部分承辦單位在市人大常委會會議上報告建議辦理情況并進行滿意度測評,加大建議辦理工作的展示和監督力度,并將滿意度測評結果向市委報告,作為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六是建議辦理納入績效考核范疇
將代表建議辦理工作納入全市績效考核范疇,分值為3分,并制定詳細的扣分細則。對建議辦理推諉、不辦理答復、沒有按規定時限辦理、未與代表協商溝通、妨礙代表履職、對可解決或采納的建議未解決或采納、對承諾解決或采納未解決或采納等情況進行扣分。
來源:株市人大常委會聯工委
作者:株洲市人大常委會聯工委
編輯: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