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湖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
(2022年9月26日湖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的決定》,湖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名額為774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現就湖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和選舉問題決定如下:
一、湖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由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本省所轄各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口數,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鄉人口數相同的原則,以及保證各地區、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適當數量代表的要求進行分配。
二、設區的市、自治州應選湖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由根據人口數計算確定的名額數、相同的地區基本名額數和其他應選名額數構成。
(一)設區的市、自治州按照人口數分配的名額數共516名;
(二)設區的市、自治州各分配相同的地區基本名額數為8名,共112名;
(三)設區的市、自治州的其他應選名額數共118名。
三、駐湘中國人民解放軍和武裝警察部隊應選湖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28名,依照《中國人民解放軍選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單獨進行選舉。
四、湖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的具體分配方案是:長沙市69名,衡陽市63名,株洲市37名,湘潭市29名,邵陽市63名,岳陽市49名,常德市52名,張家界市19名,益陽市41名,郴州市44名,永州市51名,懷化市45名,婁底市38名,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28名,駐湘中國人民解放軍和武裝警察部隊28名,其余名額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照法律另行分配。
五、湖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中,基層代表特別是一線的工人、農民、專業技術人員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屆有所上升,婦女代表的比例原則上要高于上屆,少數民族代表和歸僑、僑眷代表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保證,黨外代表人士應當有適當比例,黨政領導干部代表的比例要繼續從嚴掌握,連任的代表應占一定比例。
六、湖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應在2022年12月底前選舉產生。
來源:湖南人大融媒體中心
編輯:黃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