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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雙牌縣十三屆人大代表履職能力調研報告

          來源:雙牌縣人大 作者:唐巨濤 全夏雨 編輯:黃飛飛 2022-09-30 1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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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雙牌縣十三屆人大代表履職能力調研報告

          為全面了解人大代表的履職情況,進一步提高人大代表履職能力和水平,切實改進代表工作,充分發揮代表在參與管理地方國家事務中的主體作用,雙牌縣人大代表履職能力專題調研組對縣十三屆人大代表履職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并結合代表工作實際,對提高縣級人大代表的履職能力提出建議,形成如下調研報告。

          縣十三屆人大代表構成情況

          省人大常委會核定我縣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為176名,在縣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召開前實際選出代表169名,繼后有8名代表辭去代表職務、并依法補選(選舉)5名代表,現實有代表166名。這166名縣人大代表中,專業技術人員代表6名、占代表總數的3.61%,工人代表10名、占代表總數的6.02%,農民代表82名,占代表總數的49.4%(其中村干部代表50人,占30.12%),黨政干部代表58名、34.94%;非公有制經濟人士代表5名,占代表總數的3.01%,國有企事業代表5名,占代表總數的3.01%;非中共黨員代表 62名,占代表總數的37.35%;婦女代表 66名、占代表總數的39.76%;少數民族代表 17名,占代表總數的10.24%;大專及以上文化學歷的代表有114名,占代表總數的68.67%,高中、中專文化程度的代表27人,占代表總數的29.59%,初中文化程度的代表27人,占代表總數的16.27%;35歲以下的代表有34名,占代表總數的20.48%,36-55歲的代表有130名,占代表總數的78.31%,56歲及以上的代表12人,占代表總數的7.23%。連任代表47名,占代表總數的28.31%。

          縣十三屆人大代表履職現狀

          在縣人大常委會的領導下,專題調研組從2022年4月下旬開始,至6月初結束,深入11個鄉鎮,通過查看現場資料、問卷調查和座談討論等方式對縣十三屆人大代表履職能力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整個調研共開展11場代表座談會,共有215名代表(其中縣人大代表160名、鄉鎮人大代表55名)參與座談,共發放調查問卷215份,收回215份。

          從調研情況來看,自2021年換屆以來,縣人大代表的整體素質有了較大提高,絕大部分代表講政治、講大局,樹立了較強的群眾意識、履職意識和服務意識,履職的自覺性、積極性有了明顯提高,在認真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能積極參加人大常委會和各代表小組組織的各類活動,較好地履行代表的職責,為全縣的經濟社會發展和民主政治進步作出了一定的貢獻。

          人代會期間代表履職現狀。會議期間人大代表主要通過參加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聽取審議各項工作報告,表決各項決議,選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向大會提出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等形式履行職務的。從縣十三屆人大一次、二次會議代表履職情況看,有四個顯著特點:一是代表參會率高。除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請假外,其他應到代表參會率100%;二是審議認真負責。代表審議發言的多了,且能對“一府兩院”的工作提出有針對性的意見和建議,還有一部分代表在會前作了前期調研,準備了書面發言材料,審議的水平和質量有所提高,如茶林鎮在提出發展壯大煙熏筍建議前,組織代表開展了全鎮煙熏筍專題調研和考察工作;三是建議質量提升。大多代表在提出議案、建議時,開展前期走訪調研,聽取群眾的意見和建議,通過精心準備,兩次人代會期間代表緊扣中心大局,聚集熱點難點,共提出議案1件,建議144件(其中一次會議85件、二次會議58件)。這其中大部分的建議,不僅提出了問題,還提出了解決問題的措施和對策,綜合性和全局性的建議所占比例在不斷上升,充分體現了人大代表密切聯系群眾,為民代言、代民立言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四是選舉結果圓滿。在縣十三屆人大一次、二次會議上的選舉中,所有組織意圖人選全部100%滿票當選。

          閉會期間代表履職現狀。閉會期間人大代表履職的主要形式有參加代表小組活動、執法檢查、視察調研、聯系選民、列席會議和督辦建議等。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以來,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36人次,參加常委會工作專題調研、執法檢查等45人次,推選人大代表參加“一府一委兩院”有關重大事項的聽證、座談、監督等82人次。深入開展人大代表“聯系群眾辦實事”主題活動,聯系群眾1640次51968人,收集意見636條,幫助群眾14281人,幫助解決問題714個、落實幫扶物資或資金312.23 萬元。助力鄉村振興,彰顯代表擔當,創辦或扶持發展特色種養產業基地82個,成立各類種養殖專業合作社259個,盤活資金5000余萬元。如,縣人大代表、何家洞鎮付家灣村黨支部書記楊迪波,采取村社聯營的模式,成立雙牌縣柴郡本草藥材種植專業合作社,走出了一條適合自身特色的產業發展之路,使集體經濟從弱到強,2021年實現年集體經濟10萬元以上。充分發揮密切聯系群眾的優勢和模范帶頭作用,聞令而動,快速反應,主動到疫情防控一線履職,進社區、村組和車間,開展地毯式排查登記、宣傳引導和值班值守等工作,共摸排走訪21953戶55614人,參與檢查過往車輛1200余輛,勸返車輛80余輛150余人,發放疫情防控各類宣傳資料共20000余份,構筑起疫情防控的嚴密防線,為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貢獻了“代表力量”。

          人大代表履職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從調研情況分析,我們認為縣人大代表在盡職履責上還存在以下五個方面的問題:

          代表履職意識和愿望不夠強。存在有部分人大代表對其代表職務認識模糊、履職意識淡薄,對代表的性質、地位、作用認識不到位,不能進入代表角色,選時轟轟烈烈、選后默默無聞。會議期間缺乏責任意識,審議報告時“不愿說”“不會說”“不敢說”,甘當“啞巴代表”“陪會代表”;閉會期間缺乏主動履職的積極性,滿足于干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和生產勞動,對參政議政、知情知政缺乏政治熱情,不正常參加代表小組活動,不熟悉選區的具體情況,既不能建言也不能代言,有代表之名,無代表之實。從調研掌握的情況來看,影響代表履職認識不強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代表綜合素質不高,沒有履職的想法,也沒有履職的能力:二是部分代表不敢履職,覺得自己人微言輕,認為參與科學決策、民主決策是領導干部的事,而且說了也并不一定有用,還怕說錯,讓人笑話;三是部分代表聯系群眾、傾聽民心民意不夠,發言詞不達意,講不到點子上;四是評價激勵約束機制不健全,代表參加代表活動或審議發言沒有具體的履職標準和量化的評價指標,只要不觸犯法律,就可以任期屆滿,缺乏規范有效的履職管理和退出機制,出現“有作為”的代表與“不作為”的代表一個樣的弊端,挫傷了“有作為”代表的履職積極性。

          代表履職能力和水平不夠高。代表的審議發言質量不高。大部分代表在審議發言時比較積極踴躍,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存在“兩多兩少”現象,即大話、空話、套話和贊揚聲多,直接切中實質和有針對性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的少;針對本轄區、本單位的個別具體問題講的多,站在全縣大局思考和提出全局性、根本性的建議少。代表提出的建議質量不高。每次會議期間,代表們提建議的熱情較高,總量不少,但建議內容的質量不高,真正涉及全縣經濟社會發展長遠和全局不多,有的建議甚至不符合政策要求和客觀實際,有的代表每次會議所提的建議其內容都一樣。從調研的情況分析來看,影響代表審議發言及建議質量不高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代表對全縣大政方針政策了解不多、知之甚少,對審議報告內容沒有認真細讀、用心思考;二是部分代表沒有深入群眾和基層一線,掌握縣情民情不全面,征求和聽取群眾意見不充分或思考不夠,缺乏理性的分析判斷;三是部分代表文字表達能力有欠缺,提不出高質量的建議,使民意得不到有效反映,影響了為民代言的效果;四是受各種主觀、客觀因素的制約,對一些代表所提的建議意見,存在辦理落實不夠好的問題,代表建議辦理意見解決率與代表期望值不對等,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代表履職熱情和履職動力。

          代表活動形式和內容不夠實。根據調查了解掌握的情況,各鄉鎮人大主席團、各代表小組不同程度存在“等”“靠”“看”的依賴思想,一味地等待縣人大常委會的工作部署和指導,缺乏工作主動性。代表活動的開展不平衡。被動開展活動的較多,且各代表小組之間活動開展不平衡,有的能正常開展活動,有的一年難組織開展一次,正如有的代表在調研座談發言時提到,在開會時才知道自己是代表,平時不知道自己是代表。據問卷調查統計,有30%的代表沒有參加一次代表小組活動,有開展活動的,大多沒有實效性,重形式輕內容,聚一聚、走一走、看一看,拍照留痕、應付了事。代表活動的參與面比較窄。組織開展視察、檢查等活動時,代表參加的人數有限,而且常是一些老面孔,代表參與的面比較窄,特別是基層一線的鄉、村代表基本沒有機會參加,也有的企業代表和領導干部代表,忙于生產經營或開會、應付繁重的事務,較少參加代表活動。代表活動的形式不夠多樣。組織開展閉會期間的代表活動形式比較單一,平時只有代表視察、檢查和走訪、座談等形式,缺乏活動方式的多樣化、靈活性。從調研的情況來看,影響活動開展不正常、不規范的原因:一是工作指導不夠到位。雖然有一系列開展代表活動的工作制度,但因缺乏及時有力的指導,導致組織實施不理想。同時,有的鄉鎮人大工作者連自己的業務知識都沒有弄懂,談不上指導推動工作;二是各鄉鎮人大主席團主席、副主席分管負責的工作很多,沒有把主要時間和精力用在人大工作上,主管業務和分管工作沒有做到合理安排、有序推進;三是工作業務能力不強。各代表小組長和代表缺乏對《選舉法》《代表法》《組織法》《監督法》等相關業務知識的深入學習,對自己享有的權利和需要履行的義務以及工作職責沒有一個全面系統的認識。通過問卷調查,有90%以上的代表沒有深入或沒有學習過《選舉法》《代表法》等相關知識,有近50%的代表甚至不知道代表的權力和義務,在閉會期間該干什么、該怎么干,應該達到什么效果不知道。

          代表監督意識和手段不夠硬。監督意識比較淡薄。不少人大代表對監督工作沒有清醒的認識,導致思想覺悟跟不上、工作職責拎不清,在開展監督工作時畏首畏尾,不敢動真碰硬,審議時只講成績不提問題,甚至當“啞巴”代表。監督手段剛性不足。運用較多的監督手段是聽取和審議工作報告、調查、視察、執法檢查等,對質詢、特定問題調查、撤職、罷免等剛性監督手段卻運用不多。日常開展的視察、查檢、調查等監督活動,大多也停留在一般化的水平上,對于觸及深層次的問題點到為止,也沒有提出高質量的意見建議和調研(視察)報告,使監督顯得軟弱無力,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監督效果浮于表面。開展的監督活動,能真正解決實際問題的并不多。如,對財政預算、計劃執行等方面的監督,往往只是過一道法定審議程序,缺乏沒有深入分析和嚴格審查,監督不到點子上,流于形式;有的代表建議只注重交辦,跟蹤督辦落實不夠;監督結果沒有得到充分運用,影響了監督的初衷本意。

          提高人大代表履職能力的建議

          強化學習培訓,提升素質能力。加強學習培訓是夯實代表履職基礎,提高代表能力素質和依法正確履職、發揮作用的前提??h人大常委會、鄉鎮人大主席團、代表小組在抓好代表自我學習教育的同時,要采取專題培訓、集中學習、交流分享、請進來與走出去相結合的方式,有針對性地組織代表學習履職知識。學習法律法規知識。人大代表要主動學法,熟練掌握憲法、地方組織法、選舉法、代表法、監督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模范守法、尊法,嚴格依照法律行使自己享有的權利和履行自己應盡的義務;要善于用法,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自覺運用法律的武器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利和利益。學習人大業務知識。人大代表要系統學習人大工作制度、程序,準確把握人大工作特點和規律,熟悉掌握如何審議各項工作報告,如何開展各項代表活動,如何提出高質量議案建議等方面的專業知識、專業技能和基本要求,明晰法定權限、熟知法定程序,堅決不做門外漢、不說外行話、不干外行事。加強履職本領提升。人大工作具有很強的法律性和專業性,工作內容十分廣泛,涉及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等各個方面,單憑代表固有的知識結構和過去的工作經驗是不夠的,必須要廣泛學習各方面知識,加快知識更新、優化知識結構、拓寬眼界和視野,才能全面提升履職能力水平,做到既懂方針政策,又懂法律法規;既懂人大專業知識,又懂“一府一委兩院”工作,使之適應新時代人大工作的需要。

          強化履職保障,激活履職動力。優化平臺建設。按照“有活動場所、有標識標牌、有工作制度、有活動計劃、有記錄臺帳、有學習資料、有辦公設備、有專人負責”的“八有”標準,做實做優代表聯絡站,落實“人大代表接待日”制度,代表全員進站定期接待選民,推動代表與選民面對面、心連心,切實打通代表聯系群眾的“最后一公里”,實實在在地了解民意、為民辦事。強化建議辦理。扎實開展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代表、代表聯系人民群眾的“雙聯”工作,深入開展代表走訪聯系群眾活動,收集民意、傾聽民聲,高質量提出人民群眾亟待解決、符合法律規定、經過努力可實現的的意見建議;持續推進“七個一”代表建議辦理機制,建立完善代表建議督辦辦法和建議辦理協調機制,設立代表建議辦理專項資金,落實縣政府班子成員領辦、主任會議成員督辦重點建議工作機制,推動代表建議辦理工作落到實處。建立完善機制。建立代表履職檔案,將代表履職表現作為代表評先評優和推薦連任代表人選的重要依據;開展代表述職評議,屆內組織人大代表向原選區選民匯報履職情況和接受選民評議;堅持邀請代表列席人大常委會、專門委員會或人大主席團會議和人大組織的各類監督活動,深化人大代表對常委會、專門委員會工作的參與;建立代表退出、增補和激勵機制,對不稱職人大代表按程序罷免或勸其辭去代表職務,對表現優秀的代表和代表小組,予以表彰;建立工作障機制,配齊配強人大工作隊伍,并確保鄉鎮人大正、副主席把主要精力和時間用在人大工作上,代表閉會期間的活動經費、培訓經費和鄉鎮人大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并適時逐步提高。

          強化活動開展,確保履職實效。豐富代表活動方式??h人大常委會、鄉鎮人大主席團、代表小組要通過組織代表開展以履職交流、執法檢查、視察評議和專題調研等主題突出、形式多樣的活動來密切聯系群眾、聽取群眾呼聲,暢通代表議政督政渠道。推行“代表+”活動機制。圍繞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人民群眾所思所想所盼所愿的問題,開展“代表+基層治理”“代表+政策宣傳”“代表+鄉村振興”等“代表+”系列活動,引導各級人大代表發揮有威望、有本領、有資源等優勢,充分發揮好“政策宣傳員、矛盾調處員、意見收集員、民生監督員、發展引領員”的“五員”作用。開展“聯系群眾辦實事”活動。有計劃、有組織地組織人大代表,堅持盡力而行、量力而為,持續深入開展“聯系群眾辦實事”活動,參與人大監督、代表建議辦理和督辦、民生實事人大代表票決制等工作,推動解決人民群眾反強烈的“急難愁盼”問題。

          強化宣傳引導,樹立代表形象。提高宣傳認識??h人大常委會、各鄉鎮黨委,要把人大宣傳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做到與其他工作同安排部署、同推動落實、同考核運用,加大宣傳工作力度,確保實現人大工作有為有位、有聲有色、出新出彩。突出宣傳實效。要圍繞人大及其常委會如何有效行使各項法定職權,推動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促進當地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進行宣傳報道,積極宣傳代表小組活動經驗和代表依法履職、發揮主體作用的典型事跡,不斷提高人大新聞宣傳的社會影響力。豐富宣傳載體。要充分發揮“雙牌人大”微信公眾號自主宣傳的平臺作用,創新欄目設置,完善網頁功能,拓寬展示人大代表風采、講好人大故事渠道。要加強與省市人大內網的銜接與交流,暢通信息推送渠道,積極向各級人大網站和各級各類報刊、媒體投稿,及時向外推介工作成效和經驗做法,擴大人大工作對外形象。(雙牌縣人大代表履職能力專題調研組執筆:唐巨濤、全夏雨)

          來源:雙牌縣人大

          作者:唐巨濤 全夏雨

          編輯:黃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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